近日,我校纪委印发《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全文如下: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人选由学校纪委、组织部和二级党组织共同酝酿产生。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人选应当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党员中选拔,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中选拔。原则上,应由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员副职担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各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依纪依规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处、部、室务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进人、评奖推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教材选用、学生奖贷助勤等工作予以监督。
2.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纪委反映存在的问题。
3.协助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师生进行廉洁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督促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监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教风、学风、考风及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学校督导组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纪律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5.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对群众反映或发现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
6.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涉及本单位党组织的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7.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
8.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组织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察、巡察与总结工作。
9.做好本单位党组织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档案收集与管理工作。
10.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